深人考函〔2007〕37号
关于做好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
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全国计算机软件考试办公室《关于印发〈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工作计划〉的通知》(软考办函〔2007〕6号)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《关于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粤人考中心函〔2007〕154号),2007年度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定于11月3日(星期六)举行。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
2007年度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报考人员均须通过“网上报名”和“报名确认”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。
(一)网上报名
网上报名时间:2007年8月1日10:00至9月14日17:00截止(24小时开通)。
(二)报名确认
1、报名确认时间:2007年9月10日至14日截止(办公时间:上午8:30-12:00;下午2:00-5:30)。
2、报名确认地点: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东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。咨询电话:83776655。
(三)报考条件见附件1。
(四)报名的具体操作程序、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2。
二、考试专业、科目及考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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级别 |
资格名称 |
考试时间 |
考试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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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级 |
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
系统分析师 |
9:00 —11:30 |
综合知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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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:30—15:00 |
案例分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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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:20—17:20 |
论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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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级 |
软件设计师
网络工程师
多媒体应用设计师
嵌入式系统设计师
电子商务设计师
信息系统监理师
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|
9:00-11:30
14:00-16:30 |
基础知识
应用技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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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 |
程序员
网络管理员
电子商务技术员 |
9:00-11:30
14:00-16:30 |
基础知识
应用技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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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处理技术员 |
9:00-11:30 |
基础知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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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分二批机考
11月3日:14:00-16:30
11月4日: 9:00-11:30 |
应用技术 |
三、考试方式
(一)“基础知识”、“综合知识”科目的试题为客观题,在答题卡上作答;“应用技术”、“论文”和“案例分析”科目的试题为主观题,在答题纸上作答。
(二)考生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、2B铅笔、橡皮进入考场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。
(二) 按省物价局《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》(粤价函〔2001〕237号)规定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,信息处理技术员收费另文通知。
(三)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发现、查实,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第七条、第十五条规定处理。
(四)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全部考试科目在有效期内考试合格者,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证书》。领证时间、地点及领证手续可登录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查询。
附件:1、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报考条件
2、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六日
附件1
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
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报考条件
一、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恪守职业道德,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,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、级别的考试。
二、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,可报名参加考试。
三、报考者不受学历、资历、年龄的限制。
附件2
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
资格(水平)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
一、报名程序
(一)网上报名
网上报名时间为:2007年8月1日10:00至9月14日17:00截止(24小时开通)。报名流程如下:
1、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:
http://www.testcenter.gov.cn。
2、点击“网上报名”栏目→选择《2007年度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》→阅读“报名须知”→点击 “下一步”到用户登录界面→点击“考生报名”→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“进入报名”→阅读“报名须知”、“诚信承诺书”→点击“下一步 ”及“同意”后进入→必须按要求用简体字详细填完报名信息→点击“提交”后记下报名序号→按要求上传相片→点击“在线支付”进行付费(具体支付方式按网上提示进行操作)→用A4纸从网上正反面打印一份《2007年度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名表》)→交单位审核确认。
3、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报考者的身份及报考条件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的,在《报名表》上加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。
(二)报名确认
报名确认时间为:2007年9月10日至14日截止(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。报名确认手续如下:
1、持已网上支付并打印好的《报名表》原件和下述报考者必须提交的材料→到市考试指导中心报名大厅→报名窗口办理报名确认手续→报名完成。
2、报名完成的人员不需前往市考试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。在考试前的7—15天内可登录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址http://www.testcenter.gov.cn,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,并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赴考(二证缺一不可)。否则,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二、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
(一)《2007年11月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》,报考者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,经单位审核盖章)原件一份。
(二)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(复印件应经单位验印及本人签名);
(三)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,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,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。
以上所附材料须用A4纸复印,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