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福田区2008年7月公开招考职员补充公告
根据招考单位的要求,我局对2008年7月26日发布的《深圳市福田区2008年7月公开招考职员公告》进行了个别修改和调整,现补充如下:
一、《公告》第九条增加以下规定: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,不服从安排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二、附件1《招考职员职位表》0808D024“高中美术”职位,所学专业要求由“化学”改为“美术学/化学”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市福田区人事局
二○○八年七月三十日